来源:齐鲁网
2020-05-15 15:10: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5日讯 为了避免自家公司车辆被拖移,泰安一家共享助力车公司竟然私自设置停车泊位。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西大队调查核实后,开出了第一张共享单车企业罚单。
5月13日上午,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西大队在辖区开展城区违停整治行动时,发现天平南街和佳苑路2处非机动车停车位很 “陌生 ”,前一天交警刚刚对此路段进行过治理,这些停车位是怎么冒出来的呢?
泰安市交警支队城西大队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群众,迅速摸清真相。原来是泰安一家共享助力车公司为应对城区停车整治,避免自家公司车被拖移,没有投入足够人员维护而私自设置的。该公司负责人对私自设置停车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警依法对其做出每处罚款 500 元,共计 1000 元的处罚。交警介绍称,对于私自设置的停车位,已经责令清除,且目前已经进行了清除。
交警呼吁,请共享单车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需求量大的区域科学安排管理人员,及时维护管理车辆,不可为了节约成本损害群众出行权益。
交警部门提示,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 38 条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切不可以身试法。今后,交警部门将坚持“靠前一步、主动警务”,开展常态巡查,及时主动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建设美丽泰城。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通讯员 刘冰 泰安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