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20-05-17 09:37:05
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 考核奖惩办法(修改稿)》(泰蓝天指发〔2020〕1 号)有关要求,2020 年 3 月 1 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 (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进行考核奖惩,每半月排名通报一次,每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
根据通报,2020年4月,新泰市、 泰山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高新区、泰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 100 万元、50万元。
泰城街道办事处奖惩。2020年4月,粥店、泰前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 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徐家楼、北集坡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40万元、30万元。
80 乡镇(街道)奖惩。2020年4月,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泰山景区下港镇、泰山景区大津口乡、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新泰市刘杜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别奖励20万元;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宁阳县葛石镇、宁阳县东疏镇、泰山景区黄前镇、新泰市石莱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 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六至第十名,分别奖励10万元;泰山区邱家店镇、新泰市翟镇、肥城市石横镇、 新泰市宫里镇、新泰市小协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至第五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20万元;岱岳区大汶口镇、岱岳区满庄镇、肥城市汶阳镇、肥城市安临站镇、新泰市汶南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六至第十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 10 万元。
此外,根据视频监控系统显示,新泰市羊流镇、新泰市岳家庄乡、 肥城市安驾庄镇、肥城市潮泉镇、东平县戴庙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存在使用雾炮车在采样探头附近喷水、无关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采样区域、冲洗采样平台等涉嫌干扰监测数据现象,对上述5个乡镇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我市将加强监测数据的监管,对今后发现擅自加装过滤设施、擅自改变仪器设备参数及状态、人为干扰监测点位周边环境等情况,影响乡镇(街道)点位监测数据真实性的,该乡镇(街道)采用全市其他乡镇(街 道)空气站当月污染物最高值计算。
一、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二、泰城街道办事处排名
三、80乡镇(街道)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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