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2日讯 2022年10月12日,泰安市宁阳县接市外协查函,告知1名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于10月12日在宁阳县有活动轨迹,现将这名阳性人员在宁阳县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08,驾驶大货车抵达G3京台高速宁阳服务区西区;
1:14,进入服务区大厅超市;
1:25,到大厅开水间接水,随后到开水间北侧小餐桌;
1:42,离开大厅,到停车场上车;
1:49,驾车离开服务区。
请与上述时间、空间轨迹重叠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不要外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7天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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