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3-02-10 11:10:02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经泰山区商务局推荐,泰安市商务局、统计局核查,泰安乾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新增纳统企业,符合参与泰安市汽车消费券活动。2023年1月20日—6月30日期间,在其公司购置新车(不包括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在泰安市挂牌的个人消费者,均可参与汽车消费券申领活动。
经肥城市商务局推荐,增补肥城市福嘉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肥城市玺越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泰安市汽车消费券活动。2023年1月20日—6月30日期间,在其公司购置新车(不包括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在泰安市挂牌的个人消费者,均可参与汽车消费券申领活动。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崔东旭 审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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