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7-05-18 17:49:05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以下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现公告其驾驶证作废。
关于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八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撤销宋兆让等22人(附名单)使用伪造的虚假材料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未收回的,现公告其驾驶证作废。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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