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泰山网
2017-09-30 14:04:09
29日下午,泰安消防召开“护航十九大忠诚保平安”消防安保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此次发布会上对近期我市两起火灾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一批经消防部门检查发现具有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予以了公开曝光。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日5时11分许,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泰安消防119作战指挥中心先后调派了17辆消防车63名消防官兵到场处置。这次火灾烧损公司2号车间E、F两条生产线的集束、预牵、萃取、干燥工段,过火面积约260平方米,财产损失约40万元,无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调查,认定此次起火部位位于2号车间E生产线萃取工段,起火原因为萃取工序产生静电,引燃工序内碳氢清洗剂引发火灾,在生产线上的二氧化碳灭火装置自启后,二氧化碳施放将萃取工段内正在燃烧的碳氢清洗剂冲出设备,引燃西侧的F生产线导致蔓延扩大。
针对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违反《山东省消防条例》造成火灾的行为,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消防部门给予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罚款10万元整的处罚。
9月2日10时34分许,岱宗大街东段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南门对面的广告喷绘布着火,事故发生后,泰安消防119作战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泰安消防虎山中队2辆消防车10名消防官到场处置。此次火灾烧损广告喷绘布一幅,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财产损失约3万元,没有人员伤亡。
起火的广告喷绘位于泰安市尊皇大酒店东侧副楼楼顶。该副楼建筑一层为农业银行,二层为办公场所,二楼平台西立面设置室外喷绘广告。经调查发现,该室外广告属于泰安市星亮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月2日,该公司职工吴某临时雇佣侯某等3名施工人员拆除广告牌。火灾原因为施工人员侯某用气割设备切割室外广告牌时,产生的火星引燃广告喷绘布引发火灾。针对泰安市星亮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反《山东省消防条例》造成火灾的行为,泰安消防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给予泰安市星亮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整的处罚。针对侯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侯某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目前已实施。
近日,泰安消防部门对前期检查存在火灾隐患的17家单位也进行了通报。其中,泰山区2家,岱岳区3家,高新区1家,新泰市3家,肥城市3家,东平县2家,宁阳县3家。
此外,近期泰安消防部门对全市具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开展了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实战化训练,并对其进行了检查、考核。发布会上对近期消防部门检查发现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存在无人值班、无证上岗、消防设施停用或瘫痪等违法行为的不达标社会单位进行精准化曝光。泰山区、岱岳区等7个县市区的14家单位被点名通报。对此,希望被通报单位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整改期间的人防和技防保障,确保按时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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