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警方
2020-10-30 15:02:10
11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按照《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对重点管理区内未按照规定为犬只办理登记挂牌的犬主依法进行查处,请未办理犬只登记挂牌的犬主抓紧时间到就近的便民服务点为您的爱犬登记挂牌!
《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办理犬只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责令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未当场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7月1日《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市公安局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牵头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集中行动,及时发现、查处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除犬粪、携犬进入禁入区域等不文明养犬和违法养犬行为,及时捕捉流浪犬、无主犬。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7次不文明养犬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44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20辆次,联动相关部门出动人员1400人次,累计查处违法养犬行为109起,移交城市管理部门59起,发现并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647起并及时对30余名违法行为人公开曝光。同时,通过网上、网下多种宣传方式,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推动依法、文明养犬观念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条幅100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图册6万余册,宣传单5万份,粘贴宣传海报1万余张。
为方便养犬市民办理犬证,依托宠物医院在重点管理区内布建了21个养犬管理便民服务点,实现犬只登记挂牌和注射疫苗的一站式办理。截至目前,泰城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共接受养犬人网上申请4096个,已到各“便民服务点”完成登记挂牌3202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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