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4日讯 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文件指出,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要求,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和组织评审,现确定34个地区为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其中,全国仅新泰市和昆山市两县级市获此殊荣,同时,新泰市也是山东省获评城市中的唯一县级市。
近年来,泰安新泰市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强力推进“信用新泰”制度化、体系化建设,倾力打造信用建设智慧化、服务便捷化、融合互利化之城,跑出改革加速度。
为积极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泰市先后出台《新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新泰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等 20 余个规范性文件,同步出台 220 余项配套信用制度,搭建起全市范围内纵横结合、高效衔接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网络。
按照统一、集约、高效的原则,新泰市通过建立多级交换管理体系 , 建设完成涵盖数据采集、梳理、管理、服务、应用于一体化的智慧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覆盖乡镇部门、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纵横网”,有效解决“信息孤岛”“数据烟囱”难题。编制完成《新泰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创建 245个信用信息目录,建成目录知识库,将目录编制数字化,依据“一数一源”标准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截至目前,累计归集水、电、气、仓储物流等公共信用信息8800万余条;归集双公示信息 26.7万余条,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全量公示;建成法人及自然人数据库,收集全市法人基本信息11.5万余条,自然人基本信息135.4万余条。
同时,新泰市启用山东省首家独立运行的综合信用信息服务中心,设置信用信息服务区,“信用 + 调解”工作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入驻区等,实施一条龙服务,方便信用主体处理相关业务。截至目前,累计为1.2万余自然人、5000余家企业提供信用查询、异议、修复、评价等服务;成功化解12 宗法人信用纠纷案件,涉及资金2000 余万元;为全市337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综合信用等级评定,在招投标、商务合作等方面,为企业赢得更多市场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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