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7-12-30 09:39:12
12月26日,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民警在泰安南收费站开展百日集中行动时,看到一辆白色长城牌轿车驶出收费站。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且只出了示行驶证,自称没带驾驶证。
待民警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驾驶员因前段时间酒驾,其驾驶证正处于暂扣期间。据驾驶员称,因事外出,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依法予以罚款 1000 元,驾驶证记 6 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因交通违法而被暂扣驾驶证,是暂时中止了驾驶人的驾驶许可,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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