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3-09-27 10:25:09
9月26日,记者从新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新泰交警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为一起交通事故中的重伤受害人,跨地市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垫付程序,解了伤者家庭燃眉之急。
新泰交警大队救助基金工作站工作人员介绍,该起事故发生于8月4日下午。当日15时45分左右,家住济南市长清区的王某某驾驶鲁A牌照小型轿车,沿新泰市新龙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新龙路龙廷镇苗西村路段时,与家住龙廷镇的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的刘某某相撞。事故造成车辆部分损坏,刘某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刘某某被送往新泰市人民医院治疗,后因伤势过重,转入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抢救。面对高额的抢救费用,刘某某的家人犯了愁。
为避免错过治疗的黄金时间,新泰交警积极地向刘某某家属讲解救助基金使用政策及申请流程,并帮助申请救助基金。最终,在千佛山医院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新泰交警顺利地为刘某某申请垫付抢救费用14万余元,为抢救治疗提供了保障。
一直以来,新泰交警始终秉持为群众办实事、帮助事故伤者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积极发挥救助基金救急救难的作用,为交通事故受害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为伤者得到及时抢救提供有效保障,受到事故受害群众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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