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17-04-25 09:22:04
□马文庆
盐城气象局的科普大楼怎么成了饭店宾馆?近日,有盐城市民向现代快报反映,10多年前,盐城市气象局规划建设了科普中心楼,可是建成后一直对外出租,俨然成了商业中心。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情况属实,该大楼已对外出租了10年。(《现代快报》)
按规划和立项,明明该是科普大楼,现实中却堂而皇之成为宾馆饭店聚集的商业中心——盐城气象部门的如此违法违规做法令人惊叹,并且怎么解释也难以令人满意。“挂羊头、卖狗肉”长达十年,难道有关监管部门和上级领导就没有发现其不当做法?如果是充耳不闻、坐视不管,应有的责任担当和法纪意识哪去了?
说好的公益性科普大楼,结果却成了可以坐地收钱创收的商业用房,无论如何都难免有假借科普之名、行商业牟利之嫌。据报道,气象局还成立了具有商业运作能力的下属单位,以集体所有制的形式对外从事商业活动。光租金一年就收一百多万元。这些事实不是一句“当初经费紧张”就能搪塞过关的。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盐城市气象局所创收的资金,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还有待于审计、财政等部门进行介入。再说了,此类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早已成为刚性的纪律要求。气象局此举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依然没有得到整改,难辞其咎、必须追责。这决不是简单地规划建设方面出现的纰漏!
再从另一方面看,加强气象科普工作是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的迫切需要,是气象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气象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必然要求。科普大楼无疑是加强气象科普工作的重要载体。按照原有计划和最初构想,气象局建科普大楼无可厚非,这也是提升服务和责任担当的重要体现。可是,视作儿戏,让好事半途夭折,令人尴尬甚至气愤。“为民”和“尽职”的意识哪去了?难道建楼的费用花的不是公款?
“科普楼变身商业中心”事件再次表明,现实中行政事业单位为获取利益,公然违规违法的行为仍然存在,在个别地方和领域还相对严重。究其原因,还是法治不彰的使然。要强化监管,特别是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对违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一经查实,不能简单地“整改了之”或者“以罚代法”,否则就触不到相关责任人痛处,达不到应有的法治效果。唯有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实进行追责,才能让权力决策更加为民务实,更加清正廉洁,避免类似的尴尬再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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