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网
2017-08-30 10:52:08
泰山网讯 (通讯员 刘小海 李征)自己的身份证丢了就用捡来的身份证上网,最终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五天。
2017年8月29日晚上10点,财源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某网吧进行实名登记情况检查时发现,身份证姓名为徐越的男子本人与身份证头像略有差距,虽然对方能准确的背出身份号并说自己减肥了,但检查民警仍然心存疑虑,再三追问下,男子道出实情,称这确实不是自己的身份证,而是捡来的。
原来,该男子姓张,他的身份证丢失以后一直没有补办,无意中在夜市捡到了姓名为徐越的身份证后,发现自己与徐越的身份证照片有几分相像。随后,他便怀着侥幸心理熟记了徐越的身份证号及其他信息,来到网吧上网,没想到成功骗过网管后,却没有逃脱民警的“火眼金睛”。当民警告诉张某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时,他大吃一惊,没想到自己的无知竟然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截至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不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广大市民应提高法律意识,切莫逾越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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