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2-04 15:08: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4日讯 12月4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情况,并发布了网络司法拍卖8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传统拍卖多次未果 网络拍卖顺利成交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左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泰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查封财产泰安市财源大街某房产完成价格评估后,于2016年依法委托拍卖机构组织拍卖。首轮流拍,后经过两次降价,均告流拍。网络司法拍卖制度建立之后,该院于2018年初将该拍品直接提交淘宝网予以变卖并顺利成交,成交价2325万元。
【典型意义】对于大额标的拍品,线下拍卖机构的公示范围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拍卖成交率。通过线上途径顺利变卖,凸显了司法网拍信息发布面广、公开程度高的优势,对于提高执行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案例二:泰安名嘉广场以1.39亿元成交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某、泰安名嘉广场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泰安名嘉广场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2018 年5月24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标的物进行了第一次拍卖,以流拍结束。2018年6月17日,进行第二次网络拍卖,在3088人围观下,最终以1.39亿元成交价。
【典型意义】该案件中,“亿元大额标的物”拍卖成功,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深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案例三:“打包”拍卖实现处置效益最大化
【基本案情】泰安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肥城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汪某某、袁某某等人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泰山区人民法院查封了执行担保人肥城市某工程公司名下的土地一宗、房产四处及地上其他附属物。因被执行人涉及多案未履行还款义务,泰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多案并案处理,将涉案资产“打包”拍卖,在司法网拍平台上以起拍价419.37万元进行公开拍卖。鉴于拍卖标的性质复杂,拍卖前,法院执行人员深入分析研判,多次张贴拍卖公告,耐心向有意竞买者介绍标的物情况,并统一组织实地看样。经过工作,有效提高了竞买者的参与热情,最终7人报名参加竞拍,经过182次出价,以864.87万元成交,溢价106%,多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对于情况复杂的涉案标的,执行人员认真分析研判,采取多案并案处理的方式,将多项涉案资产统一打包、一并处置、整体拍卖,有效保障了拍卖成交后顺利交付,打消了竞买人的顾虑,实现了资产处置效益最大化。
案例四:泰安龙曦酒店以4.6亿元高价拍出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山东泰安龙曦酒店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九起案件执行中,岱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山东泰安龙曦酒店有限公司名下被查封的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2019年4月,岱岳区人民法院通过自有媒体及新闻媒体发布拍卖公告,成功吸引10708次围观,127人设置提醒,最终以4.6亿元成交。
【典型意义】法院启动司法拍卖前主动进行宣传推广,吸引社会广泛关注,有利于更加充分地实现标的物价值的最大化,更加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顺利执结,同时也为买受人节省了大量佣金。
案例五:高价拍卖机器设备促案件顺利执结
【基本案情】苑某与泰安某电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宁阳县人民法院判决泰安某电缆公司偿还苑某借款27万元及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机器设备一宗。因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财产进入评估拍卖程序。2019年7月,宁阳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对该设备进行公开拍卖,共收到来自江苏、浙江、河南及省内各地买家咨询110余次,网上围观2000余人次。经11人64轮竞价,最终以45.15万元成交,溢价率达到168%。
【典型意义】此次拍卖不仅促进了案件顺利执结,同时创下宁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网拍方式处置机器设备的最高溢价率纪录,为该类涉案标的评估拍卖积累了宝贵经验,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案例六:手机靓号17.04万元成交
【基本案情】张某某与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泰山区人民法院判令边某某偿还欠款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边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向法院提交拍卖申请书,申请法院对边某某名下尾号为11111的手机号进行评估拍卖。执行法官随即展开调查,在查实该号码确实登记在边某某名下后,立即向运营商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冻结该手机号,停止为其办理过户及销号手续,并同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法院随后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该号码进行评估,评估市场价格为98000元。为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合议庭充分论证后,执行法官决定启动该手机号码的拍卖程序。挂网拍卖后,在7238人次的围观下,经7人82次竞价,29次延时,最终以17.04万元成交,溢价率高达74%。
【典型意义】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人的“虚拟财产”,是法院执行团队创新执行方式的一次大胆尝试。将“手机靓号”纳入强制执行的财产处置体系,有利于扩展执行财产范围,增进执行兑现,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例七:被执行人成功竞拍另案财物助案件顺利执结
【基本案情】李某诉孙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宁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孙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4.9万元。除查封的肇事货车外,孙某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该院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被查封的涉案车辆也正在评估拍卖程序中,且该车辆营运年限较长,车辆价值较低。执行法官建议本案被执行人孙某用自己车辆拍卖价款偿还申请执行人后,再用剩余价款参与竞拍另案价值较低的车辆。最终,孙某名下被查封车辆以28.1万元成功拍卖,孙某也成功购得另案拍卖车辆。
【典型意义】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注重充分利用司法拍卖手段,努力在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促进案件执结,维护申请人执行人合法利益,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八:浙江买家160.31万元成功竞拍奔驰车
【基本案情】徐某某与某家具有限公司、王某、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岱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282.24万元,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魏某名下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进行了查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4日对该车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11.39万元。2019年8月1日,该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车进行了公开拍卖,起拍价设置在89.11万元。在49000余人次围观下,经26次延时、56次竞价,最终该标的以160.31万由浙江买家拍得,超过起拍价71.2万元,溢价率达到80%。
【典型意义】此次拍卖呈现出参与人数多、竞价次数多、延时次数多、溢价率高的“三多一高”特点,且拍卖信息通过网络广泛传播,突破了地域限制,最终被外省买家高价拍得,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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