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17-03-10 15:10:03
近日,新泰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手机充电不“给力”导致的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成功退货。
今年2月份,消费者李女士在新泰市新汶大街某手机超市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6ps,使用3天后,发现手机不能正常充电,便找到商家进行维修,商家为李女士更换了充电器。
更换后10余天,李女士发现手机又不能充电了,在晚上电量显示100%且未进行任何操作的情况下,第二天一早手机电量仅剩21%。对此,她十分生气,“手机购买还不满1个月,总不能这样一直修下去”。于是,她找到商家理论并要求退货,但商家只承诺维修手机,不同意退货。无奈之下,管女士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维权。
该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调解。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商家无条件同意为李女士退货,这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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