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03 11:32:01
齐鲁网泰安1月3日讯(新泰台朱丽萍)日前,山东省民政厅公布关于确定首批“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的公告,全省包括新泰市在内的12个县市区入选。
根据《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考评标准(试行)》要求,2015年以来,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首批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候选单位推荐工作。按照县(市、区)申报自查、市级复核推荐、省级考核验收的考核程序,由省减灾委主要涉灾部门专家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各申报县(市、区)进行了考评验收,确定首批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并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17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月1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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