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19 16:11:01
齐鲁网泰安1月19日讯(记者 王迅 实习记者 庞晓庆)1月19日上午,泰安市公安局荣膺“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在泰安市公安局举行,泰安市副市长、泰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鞠向群,泰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高黎明,以及局直各单位班子成员、民警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称号含金量非常高,是从国家层面对一个单位精神面貌、能力水平、成效业绩、社会影响的综合评判,代表着一个单位的最高水平。经过严格评选,中央文明委授予泰安市公安局等231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泰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高黎明表示泰安市公安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泰安公安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弥足珍贵、来之不易。近年来,泰安市公安局在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应急处突、打击犯罪、安全监管、“公安铁军”建设等很多方面,作出不懈的探索和努力,收到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标志着泰安公安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我们会把荣誉转变为攻坚克难的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推动泰安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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