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7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泰安市泰山区政务服务大厅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评价主体是所有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评价对象是线上线下服务大厅提供政务服务的服务窗口、服务事项及其工作人员。
评价人不论线上线下,接受一次服务即可作出一次评价。线上方面,市县两级正在泰安市政务服务网、“泰好办”自助服务终端开发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模块,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服务对象可对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在“爱山东”手机APP泰安站、“泰好办”微信公众号等移动端建立“好差评”系统,供服务对象对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线上系统将于今年10月底开发完成,上线使用。线下评价渠道则包括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吐槽找茬”窗口、意见本和12345热线电话等。评价标准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指标。群众在享受“互联网+政务服务”同时,可以像网购评价一样,表达自己对政务服务满意程度的“好差评”,对办事效率、办事流程点赞表扬,或是对办事便利程度、服务态度等“挑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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