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泰山网
2018-11-20 15:07:11
在11月19日召开的省第十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泰安市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督察组反馈指出,泰安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经济结构总体偏重,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占比较高,能源结构长期以煤炭为主,环境问题依然严重,环境保护的力度、成效与中央和省里要求以及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四大类主要问题。
高新区、东平县煤炭消费量不减反增
第一类问题是生态环保履职不到位。主要存在落实上级有关部署不深入、整改工作认识不足、有关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
落实上级有关部署不深入。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电〔2017〕13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后,泰安市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但未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提出进一步具体措施。
整改工作认识不足。有的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认识不足,整改方案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抓落实不够,整改没有形成闭环管理;有的信访案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问题,存在“等靠”思想等。
有关政策执行不力。2017年,高新区、东平县未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压减任务,煤炭消费量不减反增,泰安市发改委未按要求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泰山区、高新区未建立煤炭减量替代考核机制。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进展较慢,基础工作薄弱。
梳洗河水质恶化
部分水体水质劣于五类
第二类问题是部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主要有部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建成区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河湖生态流量不足、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到位问题。
部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2017年,泰安市优良天数比例、PM10浓度未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目标要求;高新区氮氧化物改善率未达到市级考核要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018年以来,国控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尚未达到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泰山区梳洗河、肥城市康汇河水质较去年同期出现恶化,部分水体水质劣于五类,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
建成区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城区由区政府负责的道路保洁水平不高。博阳路5808厂以北路两侧、博阳路南段、省庄热电厂附近和泰山医学院新校区北侧施工现场,东岳大街西侧黄草岭村、唐王路志高国际东邻拆迁现场,佛光路华新家园建筑垃圾堆存场,新泰市青云街道龙池路和重兴路道路施工现场、肥城市星美城市广场施工现场等土地裸露、扬尘污染严重;泰山国际汽车城工地周边道路路面尘土明显。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区部分管网疏于管理,老旧、破损严重,点位错接、淤塞问题突出,14.6%的管网雨污混流。新泰、肥城等县(市、区)部分污水处理厂总磷浓度执行1.0mg/L的排放标准,受纳水体缺少水质提升工程,影响水质稳定达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覆盖率偏低,东平湖周边有3个乡镇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河湖生态流量不足。泰安市水利部门虽然制定了大汶河生态流量试点方案和闸坝联合调度实施方案,但未印发实施;大汶河沿线设置大型闸坝多达8处,未建设导流槽等设施,致使大汶河戴村坝以下河道在非汛期基本无径流,严重破坏了水生态系统。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到位。全市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督察发现,泰安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存在局部坝体倒塌等问题;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该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排查不严不实,报送的情况与督察发现的问题不符。
“回头看”期间
畜禽养殖信访案件约占19%
第三类问题是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落实不到位。主要存在“散乱污”企业整改不彻底、企业环保问题整改要求不严、畜禽养殖规范引导不到位问题。
“散乱污”企业整改不彻底。新泰市毕泗波塑料颗粒厂、新泰市鑫洋卫生材料厂,泰安市辉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鑫泉造纸助剂厂内的2家小化工厂、华泰采石场,岱岳区孙家沟奇石大市场汽修点、泰安市大金地商砼有限公司等未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宁阳县对于整改提升类的企业,先后两次推迟了整改完成时限;督察发现,岱岳区西太平村养鸡院内存在1家机械加工厂,手续不齐全;泰安市志和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
企业环保问题整改要求不严。新泰兰和化工有限公司、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部分企业未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新泰恒赢化工有限公司、宁阳新安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硫酸厂已停产多年,但设备仍未拆除、原料未清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肥城市9家砖厂恢复生产以来,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至今未达到验收标准,生产场地未硬化,环境卫生差。
畜禽养殖规范引导不到位。泰安市对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等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适养、限养、禁养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极个别养殖户在禁养区内复养,“回头看”督察期间,畜禽养殖相关的信访案件约占总数的19%。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普遍不高,对异味治理缺乏有效措施,对养殖废弃物清理、处置不及时,废兽药包装袋、废针管等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
33处矿山复绿工程
仅完成18处
第四类问题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慢。主要有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缓慢、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迟缓、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缺位问题。
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新泰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宁阳钢球工业园等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均应于2018年6月底建设完成,截至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工程仍在施工。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肥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进展缓慢。
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迟缓。泰安市33处矿山复绿工程仅完成18处。2013年以来关停的露天开采矿山中,仍有19处正在实施治理,另有20处修复工程尚未实施。列入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中,东平县城南小清河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今年6月份刚开工建设,大汶口人工湿地、邱家店河道水体生态修复等项目整体工程尚未验收。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缺位。部分园区仍为“政园合一”式管理,难以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主体责任,影响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个别园区对于规划环评的认知仅停留在完善手续层面,未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制。一些园区未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各类园区普遍未建立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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