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8日讯 2022年以来,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对3家擅自使用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进行商业宣传等行为的商户立案调查。
2月17日,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根据网络监测线索,发现某公司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商业宣传内容,含有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经初步调查,使用“冰墩墩”标志的商业宣传,是该公司员工擅自从互联网下载制作,该公司并未获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
2月23日,某珠宝行销售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3D硬金,经初步调查,该珠宝行擅自销售“冰墩墩”形象黄金饰品,未获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
同日,发现某奶茶店,在其经营场所展示含有“冰墩墩”标志的两个宣传版面,该奶茶店并未获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
执法人员介绍,2018年7月31日起施行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目前,上述3家商户经批准均已立案调查。
自开展专项检查以来,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排查有关线索26条。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织密织牢知识产权保护网,共同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