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2-01-12 16:02:01
1月12日,泰安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对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放假时间做出调整。时间安排上,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1月15日前安排学生放假离校,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1月20日前安排学生放假离校。
记者在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中注意到,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方面,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科学制定寒假放假工作方案,错时错峰有序安排学生离校,提醒学生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学校要教育引导师生模范遵守所在社区、村居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并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同时要加强寒假校园日常管控,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好疫情防控人员执勤值班等工作。
在落实办学基本规范方面,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严格执行放假时间规定,严禁随意调整放假时间,严禁出现违规补课行为,不得假借假期托管服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同时,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五项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有关要求,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合理控制,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我市还将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对假期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地下”隐形变异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做好风险管控。
为了提前谋划春季开学工作,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好教师培训,完善线上教学工作预案,增强线上线下教学切换能力;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制定开学返校方案,组织开展校园集中消杀,统筹安排好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学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春季开学安全平稳有序。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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